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蕉岭县200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2007-01-22 09:25  文章来源:蕉岭统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.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,我县于 2005 年 11 月 1 日进行了全国 1%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。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,以各县 ( 市、区 ) 为次总体,采取分层、多阶段、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,最终样本为调查小区。我县这次调查入户登记的样本量为 1.87 万人,其中常住人口为 1.47 万人,分别占全县常住总人口的 8.87% 和 6.97% 。在国务院、省政府、梅州市政府和蕉岭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在各镇 ( 场 ) 政府的重视下,经过全体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,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。目前,调查的全部资料正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。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,现公布如下:

一、总人口

. 2005 年 11 月 1 日 零时,全县的常住总人口为 21.09 万人,与 2000 年 11 月 1 日 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 20.32 万人相比,增加了 0.77 万人,增长 3.79% ,年平均增加 0.15 万人,年均增长率为 0.75% , 2005 年底全县常住总人口为 21.11 万人。全县人口密度为 221 人/平方公里。

二、城乡构成

. 全县常住人口中,居住在城镇的人口 9.69 万人,占总人口的 45.93% ;居住在乡村的人口 11.4 万人,占总人口的 54.07% ,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3.82 个百分点。

三、性别构成

. 全县常住人口中,男性为 10.24 万人,占总人口的 48.55% ;女性为 10.85 万人,占总人口的 51.45% 。

四、年龄构成

. 全县常住人口中, 0-14 岁的人口为 4.13 万人,占总人口的 19.58% ; 15-64 岁的人口为 14.37 万人,占总人口的 68.14% ; 65 岁及以上的人口为 2.59 万人,占总人口的 12.28% 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 0-14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4.45 个百分点, 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升了 2.72 个百分点。

五、民族构成

. 全县常住人口中,汉族人口为 21.07 万人,占总人口的 99.91% ;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0.02 万人,占总人口的 0.09% 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持平。

六、受教育程度

. 全县常住人口中,具有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 0.78 万人,高中程度的人口 3.77 万人,初中程度的人口为 8.81 万人,小学程度的人口为 5.33 万人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 0.16 万人,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 0.41 万人,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 1.35 万人,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 0.74 万人。

七、家庭户人口

. 全县共有家庭户 6.24 万户,家庭户人口为 21.04 万人,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.37 人,集体户人口为 0.05 万人。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 0.2 人。

注: 1 、除特别说明外,本公报涉及的人口数均为 2005 年 11 月 1 日零时的时点数。

. 2 、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 1999 年发布的《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( 试行 ) 》计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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